【内容提要】
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恶意欠薪,长期以来始终是劳动监察部门治理的顽疾。欠薪对于农民工而言,直接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,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经济状况。从法律后果的角度来讲,根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欠薪单位可能引发劳动争议,引起诉讼,承担行政责任,将极大影响单位声誉和形象,对社会稳定有着潜在危害。因此,把欠薪消灭在萌芽状态,如何从根本上治理,是劳动监察部门始终探索和践行的重要课题。市劳动监察部门以全局视野谋思路、以创新思维抓落实,形成了具有特色的“政府推动、齐抓共管、预防纠纷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”的新格局,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工资权益,防范化解工程项目欠薪风险,极大地推动了根治欠薪工作有效开展。
来源:瓦房店市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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